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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4:31:15  浏览:972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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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的通知



建办科函[2002]39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简称数据接口标准)以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发送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数据接口标准”是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传输的前提和基础。为保障《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2002年10月1日按时开通,请将数据接口标准下发至所属设区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各设区城市按照“数据接口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

  二、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是实现《公积金监管系统》数据采集和运行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以及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公积金监管系统》的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布置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按照“数据接口标准”在2002年9月22日前完成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交换视图的建立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城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各设区城市所建立完成的“数据交换视图”进行检查,并与部及省、自治区监管系统进行对应检查,确保所建立的视图符合“数据接口标准”,实现《公积金监管系统》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正确对接。

  各地在建立数据交换视图的过程中如遇有具体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城市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82599、68485111,联系人:彭先江、任新潮)。

  附件:1、《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

     2、《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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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


关于加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2号



  为规范国际海上旅客运输活动,保障我国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一步加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准入有关要求
  (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应许可。开展国际旅客班轮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据《国际海运条例》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以外国籍船舶在华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应当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外国籍邮轮在华特许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公告》(2009年第44号)要求获得特别批准。
  (二)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应当取得中国海事部门或其认可组织签发的、与经营船舶类型相适应的符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其运营船舶应当取得中国海事部门或其认可组织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
  (三)不予核准船龄超过30年的客船进出中国港口。船龄自船舶建造完工之日起算。外国籍邮轮在华开展多点挂靠等不定期或单航次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业务的,前述船龄限制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考虑船舶技术状况予以核定。
  (四)船舶应当具备与航区相适应的法定检验证书和船级证书。其中,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afetyManagement Certificate)、客船安全证书(Passenger Ship Safety Certificate)、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和船级证书(Certificate of Class)应由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船级社签发。拟开展国际旅客班轮运输经营的,上述证书自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提交相应许可申请文件起,有效期不得少于1年。
  (五)为确保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以租用船舶开展经营的(光租除外),该经营者应当至少拥有一艘国际航行船舶。
  (六)悬挂被列入港口国监管东京备忘录黑名单国家国旗的客船,不予核准进出中国港口。
  二、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航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违反《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从事国际海上旅客运输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海事部门要加强对到港国际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
  各有关港口经营人不得为未经批准开展进出我国港口海上旅客运输业务的船舶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提供船舶上下旅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办理市民申请编钉门(弄)牌暂行办法》等115件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办理市民申请编钉门(弄)牌暂行办法》等115件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115件规章: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办理市民申请编钉门(弄)牌暂行办法(1950年7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2、上海市伊斯兰教人民三大节日屠宰自己食用牛羊免征屠宰税及放宽检验标准办法(1951年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发布重要新闻与加强新闻报导的暂行办法(1951年8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4、上海市车船使用牌照税稽征办法(1952年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汽车申请报废暂行办法(1952年5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6、上海区港务管理局关于处理违反上海港航道秩序安全暂行罚则(1952年6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7、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的补充决定(1952年1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8、上海市灭火机厂商管理暂行规则(1953年5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9、上海市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诊治疾病优待暂行办法(1953年7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0、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处理居民失踪迷途的规定(1954年5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1、关于各单位向里弄组织了解情况的办法(1954年7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2、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财政局关于拾获遗失物品处理的暂行规定(1954年11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3、上海市木材管理暂行办法(1955年2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4、上海市公共道路上施工时期封闭及管制交通暂行规则(1955年4月20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15、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暂行规定(1955年9月13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16、上海市房地产税暂行稽征办法(1956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17、上海市企业工厂保健站设置中医业务暂行办法(1956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18、上海市企业工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办法(1956年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19、上海市死病畜禽车运费及补助费核发办法(1957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20、上海市大楼公寓高层建筑使用管理规则(195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21、上海市建筑物及人身雷击事故调查暂行办法(1958年4月12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试行)
22、上海市管理私有出租房屋暂行办法(1958年4月22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23、上海市工业企业消防组织暂行规定(1958年7月8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24、上海市公共交通客运规则(1962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25、上海市民办学校暂行办法(1962年7月23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26、上海市高等教育局关于安排高等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的几点意见(1962年11月3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转)
27、上海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63年8月26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28、上海市里弄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63年8月26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29、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里弄委员会协助推行行政业务工作的若干规定(1963年8月26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30、上海市工农业产品技术标准管理实施办法(1963年10月5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31、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各单位预算外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1964年3月11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32、上海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办法(1964年3月25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33、上海市机动车交通管理实施细则(1964年3月25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34、上海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实施细则(1964年3月25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35、上海市行人、乘车人员和沿街居民交通管理实施细则(1964年3月25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36、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自来水水源卫生防护暂行条例(1964年3月31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37、上海市废旧有色金属回收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转报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同年9月4日上海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发布试行)
38、上海市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6月30 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39、上海市管理城市道路桥梁暂行办法(1964年11月3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40、上海市公共道路开掘路面管理试行办法(1964年11月3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41、上海市各系统单位自管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1964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42、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办法(1977年12月7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转)
43、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调整方案(1977年12月7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转)
44、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1978年7月17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试行)
45、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实施办法(1978年11月25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转)
46、上海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助暂行办法(1979年8月28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
47、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规定》的通知(1979年11月17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发布)
48、关于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办法(1979年12月27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
49、上海市地方非贸易外汇留成试行办法(1980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50、小型无线电设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1980年12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51、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暂行办法(1981年5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52、上海市关于加强两轮摩托车和机踏两用车管理的规定(1981年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53、关于处理本市财贸系统职工贪污盗窃行为的几项规定(1981年9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54、上海市医院实施两种医疗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1982年5月6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55、上海市统计报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82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56、上海市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1983年2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57、上海市牲畜交易税施行细则(1983年4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58、上海市工业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卫生监督办法(1983年5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59、上海市郊县建筑企业承担市区建设任务的暂行规定(1983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60、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的试行办法(1983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61、上海市出售商品住宅管理办法(1984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试行)
6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华侨捐资举办公益事业的若干规定(1984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63、关于本市国营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经济改革试行办法(1984年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64、上海市利用外资进出口商品检验实施办法(1984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试行)
65、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办法(1984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66、上海市团体人寿保险办法(1985年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
67、关于从本市厂矿、企事业单位入伍的义务兵优待的暂行办法(1985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68、上海市国营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暂行办法(1985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69、上海市主要物资分配供应办法(1986年3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70、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局、税务局关于加强私有出租非居住用房管理意见的通知(1986年4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71、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办法(1986年5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试行)
72、关于加强市区空关新建住宅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6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73、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8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74、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申请和审批规定实施办法(1986年10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7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私有房屋买卖管理工作的批复(1986年12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76、上海市测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1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77、关于贯彻执行《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1987年4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78、上海市制止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1987年10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79、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中药材管理办法(1987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80、上海市婚前健康检查暂行办法(1987年12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81、上海市外商投资房产企业商品住宅出售管理办法(1988年3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82、上海市新建新村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83、上海市抵押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6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88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布)
84、上海市抵押外汇贷款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6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88年6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发布)
85、上海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1988年6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86、上海市房屋拍卖办法(1988年7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87、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办法(1988年10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88、上海市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1988年10月6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89、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90、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登记实施细则(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91、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92、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辞职暂行办法(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93、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委托律师代理的若干规定(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94、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公证实施细则(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95、上海市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1988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96、上海市征兵工作惩处规定(1989年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97、上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1989年4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98、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价格管理办法(1989年6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99、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争议处理暂行办法(1989年6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00、上海市加强工业消费品和医药批发商业管理的暂行规定(1989年7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01、上海市饮料产品准产证试行办法(1990年5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02、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03、上海市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施行细则(1990年10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04、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05、住宅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征地劳动力安置暂行办法(1991年6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06、关于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辞职处理的意见(1991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107、上海市继续鼓励发展对外来料(件)加工装配等业务的若干规定(1991年1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08、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1992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09、上海市对外民间劳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10、关于进行出售已出租公有住房试点的规定(1993年8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111、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处罚办法(1993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12、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处罚办法(1993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13、上海市审计师事务所规定(1994年4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14、上海市财产拍卖规定(1994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15、上海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1994年1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



1997年9月23日